提问:
你好!我是外贸公司的一名职员,想了解一下目前关于核销单办理延期要符合哪能些要求才可以办理?需要提前多少时间?
回答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第八条规定: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外汇核销单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,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,出口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,可向退税部门提出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延期,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申报,经批准后,可延期3个月申报。企业办理核销单延期,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(以出口货物报关单〈出口退税专用〉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)起90日内申请办理。如有其他疑问,欢迎拨打江苏电子口岸客服热线0571-87850258.
关于办理核销单延期
http://dafeng.cpa.js.cn/fuwu/315.html
你好!我是外贸公司的一名职员,想了解一下目前关于核销单办理延期要符合哪能些要求才可以办理?需要提前多少时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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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第八条规定: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外汇核销单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,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,出口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,可向退税部门提出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延期,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申报,经批准后,可延期3个月申报。企业办理核销单延期,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(以出口货物报关单〈出口退税专用〉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)起90日内申请办理。如有其他疑问,欢迎拨打江苏电子口岸客服热线0571-8785025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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